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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 > 政务公开 > 信息公开申请
 

吕巷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

 
    一、受理申请机构
    本机关自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吕巷
    镇人民政府办公室,办公地址为金山区朱吕公路6888号,办公时间为8:30-11:00  13:00-16:30
    (国定假日除外)。    
    联系电话:021-57375112    
    传真号码:021-57371204    
    二、申请的提出    
    申请人可根据《规定》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政府信
    息公开申请表》。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进行相关咨询。   
    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         申请人从网上下载《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填写后,通过电子邮
         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,或通过页面提交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。
 

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

 





姓名
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
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
联系电话 传真
电子邮箱


/



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
通信地址
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
联系人电话 传真
联系人电子邮件





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
选 填 部 分
所需信息的索取号
所需信息的用途
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(可多选) 获取信息的方式(可多选)

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
     (2)书面申请    
      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       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
    三、申请的处理
    本机关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:   
    (1)属于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    (2)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   
    (3)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   
    (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将告知申请人。    
   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以下流程图:

 

 
    四、收费标准
   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:
费用项目

费用分项

收费标准

单位

备注

信息检索费

检索费

5.0

/件

 

信息介质

及制作费

复印费(含纸张)

A4: 0.2
A3: 0.4

/张

黑白

A4: 1.0
A3: 2.0

/张

彩色

打印费(含纸张)

A4: 0.5

/张

黑白

A4: 0.6

/张

彩色

磁盘费

3.0

/张

 

光盘费

2.0

/张

 

信息传递费

邮寄费

按国家发改委和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

递送费

按市场价格计收

 
说明:
     1、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,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。
     2、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。
 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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